廣東東莞莞城西城樓大街小區華富閣104個
消防箱全是擺設,“為何消防設備不全還能通過消防驗收?”業主們懷疑消防驗收中存在瀆職行為。經過近一周的調查取證,東莞市消防局認為其工作人員在西城樓大街小區北區華富閣的消防驗收中_符合_法律法規,沒有瀆職行為。東莞市消防局局長高樹武說,當時到西城樓大街小區驗收的有4名工作人員,消防局對4個人進行了調查和取證,不存在瀆職行為。
對于補拍照片一事,高樹武回應,_法律并沒有規定消防驗收時,_要拍攝
消防箱內部的設備配置情況。22日工作人員出示的補拍照片不是驗收檔案里的照片,而是工作人員到現場取證時拍的。而至于檔案中備案的消防產品生產廠家與現場不符,是因為
消防箱的面板損壞了,更換的時候_采用了其他生產廠家的產品。對于,開發商東莞市豐華地產公司先交樓后到消防部門申請驗收,的確違法。據《消防法》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費那個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將被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三萬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廣東省實施《消防法》辦法中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負責管理、維護、保養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公共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不履行職責的,將責令整改處以五千以上,兩萬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兩萬以上五萬以下罰款。
消防局稱,認定以上違法事實,需要企業法人到消防部門來認證。一周前,消防部門已經開始聯系這兩家公司,但他們的法人一直沒露面。
高樹武表示,消防工作人員去驗收的時候,設備是_的,而且是達標的。為什么驗收后消防設備_不見了,可能是物業管理公司擔心被盜收起來了。因為他們是消防設備的具體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定:產權單位擅自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應責令整改,處五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高樹武介紹,消防部門只對建筑物的消防設備有監督和檢查責任。消防設備的具體維護和看管是由相關社會單位負責的。消防法明確規定,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到當地公安消防機關申請消防安全檢查。9月份,西城樓大街小區的開發商提出驗收申請后,消防部門派人到現場驗收。從目前消防局采集的證據上看,消防局的工作人員4名工作人員在驗收時,西城樓大街小區北區華富閣的消防設備是_的,是符合規定的。所以工作人員沒有瀆職。 至于23日提出的3個疑點,消防局也作出了回應,表示消防設備不全,責任在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維護監管不力。
消防局的爽約,引起了業主的不滿。張先生認為:“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有責任也好,消防驗收有過失也好,我們還是希望敞開談,還我們一個透明、公正的處理結果。”憤怒的15名業主在事先準備送給消防部門的資料上簽字,表示抗議。消防部門稱,此事已經調查清楚,不需要再調查取證,原打算安排一次高層消防知識講座,但業主要求取消,所以消防部門_沒有去與業主會談。 消防局稱,已調查清楚,不需要再取證
約好取證沒來業主聯名抗議
華富閣業主張先生說,自22日小區業主便不斷接到消防部門工作人員電話,稱要到現場收集證據,并讓業主們準備好證據材料。
張先生等業主連忙將自己掌握的情況,整理成圖文形式的資料。但等了兩天,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也沒有來。
張先生反映:23日,消防部門打電話來說下午兩點半要來在華富閣和業主們見面談話收集證據。但中午時,張先生等15名業主接到消防部門的通知說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