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派出所共開展消防監督檢查3200多次,發現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860多處。市公安局已制訂多項措施,通過消防民警崗前培訓、跟班學習和消防監督員上門蹲點指導等方式,不斷提升消防民警業務能力。年底,市公安局還將在全省率先把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納入全年公安工作考核內容
年初,東莞莞城羅沙社區、萬江壩頭社區出現了兩種新型“消防志愿者”——“消防樓長”和“消防街長”。這兩個社區每條主要街道均設立一名“消防街長”,由居民小組組長兼任。而街道的每棟建筑則設立一名“消防樓長”,由該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并受“消防街長”管理。目前,羅沙社區和壩頭社區的近400名消防街長、樓長和85名消防巡查服務隊員一起,由消防大隊統一進行培訓。消防巡查與消防街長樓長制相結合,大大增強了基層消防基礎建設和安全防范工作,擴大了消防監督管理網絡化覆蓋面,前移了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關口,構筑了群防群治新網絡。
為什么要設“樓長”和“街長”?東莞市公安消防局局長高樹武這樣解釋:樟木頭去年發生的“12.12”火災和今年發生的“1.13”火災,暴露出農村、社區消防管理力量相對薄弱、亡人火災事故風險較大,這是消防工作的“軟肋”,只有從解決源頭性、基礎性問題入手,立足機制創新,才能_限度遏制亡人火災的發生。
從2009年開始,東莞市消防安全委員會_開始明確村(社區)主任消防工作責任,在村(社區)全部成立群眾性自治防火組織——消防志愿者隊伍,并通過制定村規民約,落實“自我檢查、自我宣傳、自我管理”,有效填補了消防監管的盲區和盲點,解決了基層消防工作“無人抓、無人管、不會管”的問題,形成了層層布控、處處設防的基層消防工作格局。為此,在去年全市598個村(社區)普遍組建“兩隊”(消防巡查服務隊和兼職消防隊)的基礎上,東莞今年探索建立了基層消防“兩長” 制度,協助開展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完善了基層消防工作網絡,壯大了基層消防工作力量。
此外,東莞堅持把人力、物力和財力向基層傾斜,為預防和撲救火災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三年來,全市新增市政消火栓3000多處,為社區兼職消防隊配備執勤車輛550余輛、機動消防泵50臺,為治安巡防隊巡邏車、摩托車配備滅火裝置和滅火器等器材1萬件套。
目前,全市80%以上的社區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完善了消防設施,配備了滅火器材;95%以上的行政村設置了消防取水設施,新增500余個消防器材存放點和1000余套消火栓箱。
東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消防工作,是東莞消防安全“防火墻”能夠順利構筑的基礎,通過政府搭“監管臺”、企業唱“防火戲”的模式,建立了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實施的長效機制。
早在2010年,東莞_將“防火墻”工程建設作為“政府工程”和“一把手工程”,寫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納入政府重點工作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領導干部政績考評范疇,建立“每月一督查、每季一考評、年終大排名”的獎懲制度,
此外,東莞還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的組織領導功能,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會簽”、“會商”和聯合執法制度,推進部門依法監管。所謂“會簽”制度,即市政府制訂消防工作措施、出臺消防文件,均由市政府辦公室印發給相關職能部門,征求各部門的意見后進行書面反饋和會簽,修訂后再進入報批、印發和實施程序。該制度有效提高了部門責任意識。
“堅持重大消防問題部門‘會商’制度,通過召開消防安全委員會工作例會、季度消防工作通報會議、通氣會等形式,定期通報消防安全形勢或搶險救援情況,加強了部門之間的溝通、會商和配合,推動了重大消防問題的解決。”東莞市公安消防局政委崔勇介紹道。
在市政府的推動下,建設、文化、教育、衛生、人防等主管部門先后出臺了行業系統消防管理規定、消防工作意見、“防火墻”工程工作方案等文件,并成立了消防工作領導機構,明確了工作制度,細化了工作任務,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檢查考評范疇,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在這種情況下,學校、商場、酒店等社會單位也開始“動起來”,緊鑼密鼓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社會單位是預防火災的責任主體和關鍵所在。我們專門制定了8類人員密集場所重點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指導手冊》和教學視頻DVD,規范日常管理,指導重點單位建立了消防安全巡查、火災隱患整改、滅火疏散演練等七大項規章制度,完善了單位基本情況、消防設施情況、管理組織機構等十二大類38項消防檔案。”東莞市公安消防局局長高樹武說,教企業“唱戲”,標準是關鍵,只有企業學會如何消除消防隱患,才能唱好“防火墻”這出大戲。
記者日前在東城海雅百貨看到,每個樓層入口處張貼了樓層疏散示意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重點部位、重要場所設置了“提示”、“禁止”類消防標語,消防設施器材全部有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使用方法。
在萬江尼羅河酒店,記者看到酒店制作了30多名消防責任人的巡查路線圖,每個敏感區域開展員工崗位安全自查,安保部也會不間斷巡查,單位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這些措施確保了火災隱患能被及時發現和消除。
市公安消防局副局長朱東生介紹,東莞5582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共成立了3900支志愿消防隊、保安隊,約23000多名志愿消防員和保安員承擔起單位初期火災撲救職責,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每個樓層專門設立由樓層主管、保潔員和收銀員組成的消防安全疏散引導員,對他們反復培訓、演練和模擬,使其牢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疏散逃生的程序及方法,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迅速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逃生。
根據《消防法》的規定,東莞市公安局進一步明確了派出所作為公安消防支隊、大隊以外的第三級消防監督檢查任務,并_有關執法權限和程序進行了規范。
筆者在東莞市南城公安分局采訪時了解到,該分局共設有6個派出所、29個警務室,是該市較大的分局之一。該區所有派出所均確定1名副所長主抓消防監督工作,至少1名民警為專職消防監督員,1名民警為兼職消防監督員,1名文員為消防協管員,其他社區警務室民警實行分片包干。該區共確定三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151家,所有單位均由轄區派出所按照“定人、定崗、定量”的原則分類進行監管。與此同時,所轄的29個警務區發揮貼近基層的優勢,抓好了一般單位的監督抽查,并對全區17個社區、90多個居民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在東城公安分局東城派出所,筆者看到,該所今年以來已經對堵塞消防安全出口、通道的億惠百貨商場、晶港旅館等單位相關人員實施了行政處罰。東城公安分局有關負責人告訴筆者,按照規定,公安派出所對于發現的消防違法行為,可依法給與警告和500元以下罰款等處罰,直接由派出所實施;500元以上罰款、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等消防行政處罰和實施臨時查封、強制執行等強制措施,公安派出所將在檢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移送當地公安消防大隊處理。
據了解,目前,東莞市共有85個派出所設置了專門的消防辦公室。今年以來,全市公安派出所共開展消防監督檢查3200多次,發現并督促整改火災隱患860多處。
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重點是提高社會單位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的“四個能力”。該工程以落實政府部門消防工作“四項責任”,夯實農村、社區火災防控“四個基礎”,提高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提升公安機關消防監督管理“四個水平”為著力點。目標是:2010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1年,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全部達標;2012年,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基本達標。
從今年1月份開始,東莞市以大城區莞城、東城、南城、萬江四個街道為中心,集中開展了深入推進“防火墻”工程試點工作。通過典型示范,以點帶面,整體推動,全市消防工作呈現出“政府領導更加有力、部門監管更加有效、農村社區更加規范、單位能力更加全面、消防監督更加有序”的良好局面。
冀公網安備130929020003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