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降低消防施工質量,明知消防噴淋頭未接入給水管道,還安裝在房間內弄虛作假,心存僥幸企圖蒙混過關,日前,重慶震旦消防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5月18日,重慶市消防總隊針對該公司違法行為作出決定,依法處以6萬元罰款,并約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立即整改。
2010年11月,重慶震旦消防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承接了重慶農村商業銀行綦江支行河東分理處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和室內消火栓系統的消防工程,2011年2月施工完畢后,施工人員發現閉式噴頭安裝數量少且部分房間存在空白點。為保驗收順利過關,施工人員將7只閉式噴頭直接擰在需要增加噴頭的房間吊頂上,未接入噴淋給水管道,給工程留下嚴重消防安全隱患。
為嚴厲打擊這類違法行為,重慶公安部門依據《消防法》有關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對其處以6萬元罰款,同時約談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敦促公司落實整改措施
冀公網安備1309290200031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