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記者_龍興大廈的火患及存在的問題進行采訪。中午,該商業城內人流量不是很大,但該大廈主體外圍的環形通道仍然停滿了車輛,消防通道被一些違章建筑和占道經營者擠占,一旦發生火情,消防車難以通行進入現場,實施救援(如圖1)。在龍興服裝鞋業批發市場的一樓與二樓,記者看到,大部分的個體經營者為了多占空間做生意,紛紛把衣服掛出來(如圖2),把店鋪延伸出來,形成“店外店”,致使通道被任意占用,難以行走。一樓墻上的消火栓,有的維護得較好,有的則早已破損(如圖3),亟須更換或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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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成國說,根據《消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及龍興商業城業主委員會與龍巖可域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合同,龍巖可域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應負責本大廈房屋建筑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包括樓內的消防設施的檢查、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據此,新羅區消防大隊認為龍巖可域物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是該大廈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有義務對該大廈的火患進行督促檢查與整改,為此,消防部門依法對該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罰款3.5萬元。
新羅區消防大隊副大隊長劉成國告訴記者,經依法檢查,龍興大廈的消防火災隱患問題確實較為嚴重,整個大廈的消防設施系統全部癱瘓;消防通道被嚴重擠占;商場內的電器線路凌亂、老化,業主在店鋪內任意使用電飯煲等電器,加重用電負荷,帶來安全隱患。根據現有法律規定,行政處罰與整改需要同步進行。
龍興大廈的業主們擔憂,資金不到位,火患_難以防患,商鋪_面臨被關停的可能,經營者_要遭受損失了。他們請求上級相關部門重視此事,督促有關部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并牽頭籌集這筆整改資金,對火患進行整改,讓他們安心在龍興大廈商業城內做生意。
近日,龍興商業城的部分業主向本報反映,經新羅區消防大隊依法檢查,龍興商業城存在較為嚴重的火災隱患,對此,該大隊依法作出限期責令整改通知書,要求責任人在今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畢。據該大廈的物業服務企業測算,該商業城的消防設施系統的維護與火患的整改所需資金約為96萬元。然而,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發出半個月了,這96萬元目前仍無一分錢到賬,火患整改難以有效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