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由于消防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各種專項治理方案的深入、落實以及對各重點單位火災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消防安全責任制有了較好落實,社會公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有所提高,火災隱患嚴重的局面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某些地區由于經濟發展相對滯后和少數人消防安全意識仍較淡薄,某些建設單位、設計施工單位或居民對消防安全仍抱有僥幸心理,沒有按_規范要求設計施工和配備基本的消防設施,致使新的火災隱患仍在_程度上威脅著人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1 建筑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
1.1 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
某些建設單位、設計和施工單位擅自將按_規范要求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建筑物降格為設置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如地下歌廳、地下商場和一些高層民用住宅樓等。他們無視_防火設計規范的強制性規定,隨意降低消防技術標準,以求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如:在設計中,他們取消了地下水池、消防水泵、屋頂水箱以及消防聯動控制裝置等,僅僅依靠市政自來水廠供水或生活用水管網進行供水;有些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配置隨心所欲,不考慮系統的可靠性,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1.1 系統的工作壓力低,消防水源無_有些城市在夏季用水高峰時段,生活用水都需采用二次加壓,而消防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工作壓力要求在0.1MPa以上,一旦發生火災_很難靠市政水廠的低壓水頭去滅火了。在用水高峰時段,某些城市連生活用水都無法_,何談為消防提供壓力水;更不用說停電、供水管網損壞、設備故障等因素更易造成市政管網無水,消防水源_更無_了。
1.1.2 管道材質和管徑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未按_規范要求采用熱鍍鋅鋼管;有的鋼管管壁厚薄不勻。薄壁鋼管經受不住高壓水的壓力;有的在直徑15mm的支管上竟然安裝有2—3只標準噴頭,如此做法怎能應對火災噴水滅火?
1.2 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設計_不規范。
某些高層建筑原本應按高壓給水系統設計成環狀管網,但某些建設、設計單位為了節省地下水池、加壓消防栓、屋頂水箱以及聯動控制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投資,只按常高壓消防給水系統進行設計和施工,給室內消防給水系統埋下安全隱患。
1.3 消防電源無_。
按照《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要求,本應分別滿足一、二級負荷的高層建筑.卻未考慮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電梯、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系統,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和電動防火門窗、防火卷簾及其它消防用電設備的消防用電。有的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在無自備發電機的情況下,僅靠一路高壓供電,消防用電線路的敷設也未按規范要求進行,其主要表現為:
1.3.1 暗敷在不燃燒體結構內時,其保護層厚度不足30mm;穿管明敷的消防用電線路,一是管道材質不符合要求,二是鋼管表面未刷防火涂料。
1.3.2 應穿管保護的消防用電線路,穿管不到位,造成大量用電線路裸露,起不到保護作用。
1.3.3 有些高層建筑消防用電設備的用電未按規范要求在_末_設置自動切換裝置等。
1.4 防排煙系統設置不規范。
按_規范要求,地下歌廳、地下商店_設置機械排煙系統,而某些地下歌廳、地下商店經營者卻不知何謂機械排煙系統,競把家用排氣扇說成是機械排煙;有的雖設了機械排煙系統,卻未考慮補風系統,_易造成室內空氣負壓狀態,不能有效排出火災煙霧;一些本應設置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的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間前室或合用前室,以及不具備自然排煙條件的前室,卻見不到加壓送風系統;有的高層建筑雖設了機械加壓送風系統,但防火門未按要求安裝,或損壞嚴重、密閉不嚴,無法達到防煙樓梯間40-50Pa,前室25~30Pa的壓力要求。
2 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經調查、分析。產生上列問題的原因,一是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及業主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對消防安全仍存有僥幸心理,總以為火災不會發生在自己這幢建筑;二是某些單位或業主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降低建設成本,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以致埋下了火災隱患;三是建筑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部門執法不嚴,沒有按《高規》的規定進行嚴格審核(圖紙)和驗收(消防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