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統計是公安消防機構的法定職責,對火災的相關信息統計匯總上報,并定期向社會公布,是_統計的一項重要指標。它反映了一個_的經濟發展的水平、社會抗御災害的能力和社會文明的程度。
真實客觀及時準確是統計的靈魂,正確的火災統計數字為_的消防決策提供法律依據,而錯誤的統計數字則不能正確的反映我國的火災現狀,不能引起_和社會對消防事業的應有關注,會誤導消防工作出現偏差。我國的目前的_消防投資預算偏低,消防編制缺少應該說與此不無關系。
例如:1987年大興安嶺火災使我國的火災損失_次登上了十位數的臺階,達到了十二億元。十五年來,我國的火災損失始終在12-——15億元之間徘徊,這十五年,我國的GDP產值翻了兩番,2002年我國的火災損失仍然是15.4億元,八七年的大興安嶺火災,在十周年時,中央媒體舊地重游發回的報道指出:十年前的大火直接損失高達69.13億元。而當時的報道是5.6億元,相差十二倍之多。
消防部門的火災統計數字不能正確的反映我國的火災現狀,無疑會影響_的消防決策。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分析一下目前消防部門火災統計的實際情況,覺得以下幾個方面應引起注意:
首先是火災的立案標準不合理,我們現在執行的是公安部、勞動部_統計局頒布的,1997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火災統計管理規定》
《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所有火災不論損害大小,都列入火災統計范圍。這樣的規定可操作性差,無法做到。一元起_為火災,而且按規定對每起火災都要添表上報,涉及火災原因,處理等需要調查了解的諸多方面內容。不方便操作。無法_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火災報表的填制工作。誰見過只有幾元火災損失的報表。這種情況勢必會導致漏報,造成統計數字失真。
四,把火災統計的四項指標作為工作考核的內容是不合理的,千萬不能把火災指標和政績掛鉤,其后果是非常可怕的。火災多了如實上報,工作成績沒了,領導批評,局面被動。而如果不報則沒人追究,皆大歡喜。所以結果只能是大火變小火,許多火災_變沒了。致使火災統計數字失實。
我國火災次數和人口之比值,火災損失與GDP之比值,在世界上高居所有發達_之前。這里有統計方法不同的影響,但考慮到我國在消防人員的數量較少,(占人口的萬分之零點九,發達_消防人員占人口的萬分之五以上)。消防投資的數額較小。消防栓較落后,消防事業起步較晚等各方面因素,這樣的高水平恐怕沒人會相信。不真實的數字會影響_在世界上的形象
近年來我國的經濟騰飛為世人矚目,但是消防的統計數字卻令人難以置信。由于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裝修走進千家萬戶,家用電器大量使用,城市面積的不斷膨脹,火災數量增加和火災損失增大應該是正常的。
統計數字的失真有許多方面的原因.要做到客觀真實,實事求是,關鍵是要有行之有效的統計監督措施,讓說假話的人沒有實惠,而且要受到追究。真正落實統計監督的職責。現在的問題是沒有具體規定對搞假統計數字的人和單位如何處理。應該明確立法,表彰實事求是的_典型,處罰不負責任的統計資料,打擊編造假數字的罪犯。來使我們的統計數字真實可靠,及時客觀,發揮它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