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商都消防大隊監督人員對轄區內華林商場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此次檢查主要對該商場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和“四個能力”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有針對性的檢查了單位的消防手續是否_,消防栓設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重點部位防火檢查和巡查制度落實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四個能力”建設工作落實情況等。通過檢查,檢查人員發現該商場消火栓缺乏保養不能用,滅火器失效的問題。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檢查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_款規定,責令其改正并處以五千元罰款。該商場負責人表示接受處罰,且_積_配合大隊消防工作,給消費者一個安全的環境,并隨時接受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