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里的水用于滅火,是 “救命水”,而不是隨意取用的“_水”。日前,龍崗一個體運輸公司灑水車司機,為省幾十元的水費,深夜駕車盜接路邊
消防栓裝水,被巡邏民警及時發現查處,按照法律予以治安拘留。
4月18日凌晨1時,龍崗公安分局新生派出所民警帶領隊員在路面巡邏,當巡至龍崗區新生社區鹽龍大道豐田路出口輔道附近時,發現馬路旁停放有一輛灑水車。民警上前查看,卻發現一名男子正將灑水車的水帶連接馬路旁的消防栓裝水。民警當即收繳了男子用來擰開消防栓的一把扳手,將涉嫌盜水的男子黃某控制,連人帶車一起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調查,黃某是一家個體汽車運輸公司的灑水車司機,平常主要負責公司承包的綠化澆水、工地馬路沖洗等作業。因之前挪用了一工地的一車水到另一工地。為了省去幾十元的水費,歸還挪用的一車水,黃某便打起了路邊消防栓的主意,趁夜深人靜時,駕車用板手擰開消防栓,將灑水車水帶連接,盜裝水約12噸。沒想到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剛剛裝滿水時,_被巡邏民警發現,逮個正著。
私自取用消防栓內的自來水屬于盜竊行為。目前,違法行為人黃某已被處以五日的治安拘留。
滄州市消防器材廠提醒大家,消防栓屬于市政設施,消防用水為專水專用,私自開啟
消防栓用里面的水,日后火災發生輕則耽誤撲滅火勢,重則直接沒水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滄州市消防器材廠呼吁大家,愛護公共設施。